一、出臺背景
為進一步深化開發區改革創新,助推開發區高質量發展,按照省、市相關工作部署,市政數局牽頭推進放權賦能工作,按照“應放盡放”“一區一策”原則,組織各開發區依據自身產業結構、發展現狀和承接能力提報個性化放權需求,履行組織論證、征得各相關部門同意、市編辦認定、合法性審查等程序,形成《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向部分開發區下放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》,并經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通過。
二、主要內容
此次市政府向部分開發區下放市級行政權力事項156項。其中,向凈月區下放1項,為行政檢查事項;向中韓示范區下放1項,為其他行政權力事項;向汽開區下放154項,含行政許可事項7項、行政處罰事項87項、行政檢查事項15項、行政獎勵事項10項、其他行政權力事項35項。
三、有關要求
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凈月高新區、中韓示范區、汽開區要及時完成行政權力交接,逐項明確行政權力事項的具體內容、實施范圍、承接部門、移交方式等,確保無縫銜接、不出現管理真空。
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、培訓和事中事后監管。凈月高新區、中韓示范區、汽開區要及時將承接的市級行政權力納入本級權責清單管理,對承接的行政權力事項,配齊配強人員力量,依法規范行使,切實加強管理,確保行政權力承接到位。